布鲁:蒙古人传统狩猎投掷打击武器
布鲁:蒙古人传统狩猎投掷打击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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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蒙古语意为“投掷”,也称”布鲁·朝赫胡”或“布鲁·西德胡”,现在多称为“掷布鲁”,20世纪50年代,布鲁就已经成为蒙古族“那达慕”的正式比赛项目。源于史前先民狩猎工具的演变,外观形同一端弯曲的大腿骨,材料一柄为榆木或山榆木等硬质坚木制做,形状呈前端弯曲的镰刀柄状,全长约65厘米左右。据史料记载,布鲁的产生距今已有1300多年,原先人们将其作为狩猎工具和御敌武器来使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工具和战争武器日渐改善和更新,布鲁的功能也从狩猎、护身,渐渐地演化成了锻炼身体、娱乐与交流。2014年11月11日,布鲁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草原游牧民族通过投掷装配特制击锤的器具,猎杀野兽,特别是狼,以保护自家的牲畜。随着时代的变迁,广阔草原上的生态系统和经济模式发生了许多变化,传统的狩猎工具也逐渐演变为民间体育活动以及竞技项目。布鲁的投掷通常是在马上,使用时既可以挥舞击打近身攻击,又可以投掷离手远程杀伤,是游牧民族长年与猛兽搏斗发明的有力武器,其杀伤力来源于布鲁的特殊造型。

布鲁的头部是弯曲的(除选用自然弯木削制打磨外,还有直木压弯的处理方法),然后安装上不同的打击工具,运用时威力巨大,大体可以分为朱如很·布鲁、图勒嘎·布鲁和海木勒·布鲁等3种类型。
朱如很·布鲁是将铜或铁打制成“心”形,将其用皮条系在用弯形木头制成的布鲁前端,是专门用于猎取狼或野猪等大型猛兽的猎具。
图勒嘎·布鲁为圆型,顶部装有铅头或铜、铁箍环,顶端一般刻有细致的花纹,是猎兔子、野鸡等小型野兽的猎具。
海木勒·布鲁为镰刀状,用榆木制成,为日常练习用具。

也有以首端形状区分的更细致分法:
一为链锤布鲁,亦称为摆锤布鲁,即布鲁柄有弯弧的一端以皮条或牛筋条连接一个或数个直径3~5厘米的桃形实心铜锤,布鲁头可灵活摆动,锤击杀伤力强,远攻近击皆可;
二为蒜头布鲁,即在曲柄的一端镶嵌蒜瓣形铜头或铁质锤击头,可不离手锤击杀猎物;
三为锡铁布鲁,亦称为铁首布鲁,即在木柄弯弧的首端镶套一个锡铁箍,以坚固首端,加重锤击力,使用方法同上;
四为扁弧布鲁,其大多为自然弯木或树结部分削制打磨而成,形制为扁弧状,器身较宽,一侧出刃,其首端有的镶裹一层锡铁皮作为装饰,也有的没有镶嵌物,有刀的功能。

布鲁的形状与西方的回力镖非常近似,作用也基本相同,但是布鲁多数是在马背上完成投掷的,其技巧要求更高,游玩方式也更为多样,趣味性及观赏性更好。

布鲁投准的比赛场地一般为750平方米的长方形平坦场地,在场地的一端画一条类似于起跑线的投掷界线,在离投掷线30米远处立3根木柱,每根柱高约50厘米,木柱直径为5厘米,每根木柱之间相隔为10厘米。在正式比赛时,参加者每人投3轮,每轮投3次,每次投掷时间一般不超过30秒。投掷的姿势不受任何限制。投准的计分办法:一次直接投中所有的目标圆柱(3跟木柱)得10分,一次间接投中所有目标得8分;一次直接投中两跟木柱得6分,一次间接投中两根木柱得4分,一次直接投中一根木柱得2分,一次间接投中一根木柱得1分。满分为30分。

布鲁比赛投远的场地和标枪的投掷区较为类似。投远比赛也以投布鲁的远近决定名次,但必须投在比赛场地范围内。投掷的方法与投手榴弹相类似,经常投掷可以锻炼力量、速度、灵巧度以及准确的目测能力。布鲁比赛活动常用来提高狩猎技能,是狩猎的基本功。由于在狩猎时布鲁能够同猎枪发挥同等效力,而且布鲁投掷技术好的猎手比持枪猎手优先命中禽兽,所以技术优秀的投掷者常被人们誉为“木枪手”。

现在,布鲁这一从古代打猎工具变成传统体育形式的器具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为中心,遍布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其中库伦旗的传承者数量最多、传承力度较好,如嘎扎、满都拉、贺什格、哈斯毕力格等人在布鲁的传承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布鲁的挖掘、抢救、保护、发展对今后的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乃至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保留、传承具有很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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