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的“性交易非罪化”观点再引热议,其个人经历亦不一般
李银河的“性交易非罪化”观点再引热议,其个人经历亦不一般
(前言:本文所有内容无任何不良引导,只是单纯的就事论事,讨论某种社会现象,望理性理解、赏阅。)
李银河独特观点再引热议
近日,在网络上看到一篇当年凤凰网采访李银河的文章,主要提到了关于“卖淫、嫖娼等性交易”的问题。
李银河在受访中提出一个观点:卖淫、嫖娼等性交易应非罪化。

同时,她给出了几个理由支撑这一观点。
①、卖淫、嫖娼是个人行为,政府不用管,是否给钱,出于自愿。
②、性服务实际上最符合人类性活动的基本逻辑。
③、人们能够依靠出卖自己的双手和劳动赚钱,妇女也有权通过出卖自己的身体赚钱。
④、有些妇女没有其他技能,只能依靠出卖身体赚钱养家。
⑤、单身者只能依靠性交易来满足生理需求,有些人需要夫妻以外的更多生理需求。
⑥、包二奶与卖淫、嫖娼只是批发与零售的区别,但包二奶不会受到处罚,而卖淫、嫖娼却要被处罚,这不公平。
针对此观点网友各抒己见
李银河的这一观点再次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一部分网友表示:完全支持,本身就是满足正常的人类需求,不应该处罚。
还有一部分网友表示:坚决反对,对卖淫、嫖娼者加以纵容,不符合人类文明的标准,也违背了传统的道德观念,不处罚就乱套了。
另外,有些网友疑惑:“非罪化”是什么意思?是合法的吗?
非罪化不意味合法
李银河提到了“非罪化”,这似乎是一个新名词。
“非罪化”通俗的讲,可理解为不违法,不犯罪,同时也意味着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但它并不等同于合法,合法化经营是需要在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注册,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需要缴税。
而卖淫嫖娼这种性交易行业不可能被合法化。
所以,非罪化实际上是处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的真空地带,不鼓励,也不打击,处于无人监管的自由发展状态。
卖淫嫖娼非罪化,弊大于利
李银河所提出的卖淫飘窗非罪化的观点以及支撑的理由,大多是基于人类个人需求的角度考量。
然而,站在社会的层面看,可能会带来许多问题。
如果非罪化,必然会出现卖淫、嫖娼泛滥的现象。
带来的直接问题是各种性病是肆意传播,而艾滋病又是医学界并未攻克的疾病,后果将不堪设想。
同时,也会导致婚外性交易增多,直接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性,导致离婚率急速攀升。
到那时,男女关系会混乱到什么程度,不敢想象。
此观点引起网友对李银河个人的关注:不一般
不少网友觉得好奇,李银河作为一个女性,为什么会提出卖淫嫖娼非罪化的观点。
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发现,此人还真不一般。
李银河是中国当代社会学家,主要致力于研究、探讨性和两性方面的相关课题。

其代表作有:《婚姻法修改沦争》、《虐恋亚文化》、《女性主义》、《同性恋亚文化》等。
其个人婚恋方面的经历也不一般,曾有一段饱受争议的恋情。
先生离开后,与一名中年妇女同居十多年的事情被在网络上曝光,揭露其隐瞒同性恋身份的嫌疑。
当时,她对此回应称,同居的对象是一位生理上是女性,心理上是男性的人,自己并非同性恋。
这等于她承认了与一位女性同居、相恋的事实。

综合来看,李银河在性和两性方面展现出的是一个比较开放的状态。基于这一特点,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她会提出“卖淫、嫖娼非罪化”的观点。
结语
结合现实和国情来讲,“卖淫、嫖娼非罪化”或许在其他国家可以行得通,但并不适用于我国。
大家支持她的这一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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