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巨炎:利益输送,贪1395万,公款存妻妹银行,妻妹获奖金2400万
钱巨炎:利益输送,贪1395万,公款存妻妹银行,妻妹获奖金2400万
钱巨炎,男,1963年5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曾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2月被查,2018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钱巨炎的犯罪细节如下:

从“神童”到“财神爷”
钱巨炎是一个少时就被称为“神童”的人物,他16岁上大学,20岁毕业就分配到省财政厅工作,25岁就提拔为副处长。1998年,他35岁时被任命为省财政厅副厅长,是当时浙江省政府部门最年轻的副厅长。2008年,他45岁时担任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17年4月调任省金融控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钱巨炎的仕途一路顺风顺水,受到周围人的艳羡和赞誉。但他却在权力的诱惑下,逐渐迷失了自我。他丧失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贪欲膨胀、“靠山吃山”,利用掌管“钱袋子”的机会大搞权力寻租,大肆为本人和亲属攫取经济利益。

利益输送,“财神爷”迷失在“亲友圈”
钱巨炎的犯罪主要是通过向少数亲朋好友输送利益来获取非法收入的。这些亲朋好友包括他的妻妹钱某某、老乡柴某某、柴某等人。他们利用钱巨炎的职务便利,在财政性资金存放、房产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以低价卖房、投资股权、送现金等方式回报钱巨炎。

以下是钱巨炎的部分犯罪事实:
2006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钱巨炎的授意下,钱某某先后10次直接或通过姐姐送给钱巨炎现金或银行存单,共计185万元。2009年上半年,因对钱某某的“回报力度”不满意,钱巨炎又找钱某某商量,提出由钱某某出资720万元,以其孩子名义购买临安青山湖一套面积达500余平方米的别墅。为了让事情更为隐秘,两家人经过讨论,商定以钱某某女儿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再把房子送给钱巨炎。

2009年11月,因股票账户出现亏损,柴某又建议把钱父账户的股票抛售,将这笔钱款用于投资一家拟上市公司,购入50万股股权。在钱巨炎同意后,柴某又以钱巨炎侄女的名义,花175万元购买了股权。2012年3月,钱巨炎以低价从房地产商人柴某某处买得一套排屋。为了掩饰低价购房的事实,经过私下商议,柴某某还向钱巨炎出具了房款之外另外收到50万元的虚假收条,并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到2003年。

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
钱巨炎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8年7月16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8月14日,该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钱巨炎利用担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财政性资金存放、房产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5.7836万元。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钱巨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钱巨炎有自首情节,退出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以钱巨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钱巨炎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钱巨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忏悔书中,钱巨炎说:“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多么愚蠢和可悲!我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培养,也辜负了父母对我的教育和期望,也辜负了亲友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真是一个不孝不义、不忠不廉的罪人!”

总结
钱巨炎是一个典型的权力腐败的案例。他曾经是一名有能力有才干的领导干部,但他却在权力的诱惑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生活奢靡。他的堕落之路,给社会和金融系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他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钱巨炎的案件,给我们提出了深刻的教训。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坚守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不为权力和金钱所诱惑,不为亲情和友情所动摇,不做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我们要以钱巨炎为反面教材,警钟长鸣,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自己的工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